(1)傳感器技術——額定載荷:
傳感器的額定載荷是指在設計此傳感器時,在規定技術指標范圍內能夠測量的最大軸向負荷 。但實際使用時,一般只用額定量程的2/3~1/3。
(2)傳感器技術——允許使用負荷(或稱安全過載):
傳感器允許施加的最大軸向負荷。允許在一定范圍內超負荷工作。一般為120%~150%。
(3)傳感器技術——極限負荷(或稱極限過載):
傳感器能承受的不使其喪失工作能力的最大軸向負荷。意即當工作超過此值時,傳感器將會受到損壞。
(4)傳感器技術——靈敏度:
輸出增量與所加的負荷增量之比。通常每輸入1V電壓時額定輸出的mV。本公司產品與其它公司產品配套時,其靈敏系數必須一致。
(5)傳感器技術——非線性:
這是表征此傳感器輸出的電壓信號與負荷之間對應關系的精確程度的參數。
(6)傳感器技術——重復性:
重復性表征傳感器在同一負荷在同樣條件下反復施加時,其輸出值是否能重復一致,這項特性更重要,更能反映傳感器的品質。國標對重復性的誤差的表述:重復性誤差可與非線性同時測定。傳感器的重復性誤差(R)按下式計算:R=ΔθR/θn×100%。ΔθR -- 同一試驗點上3次測量的實際輸出信號值之間的最大差值(mv)。
(7)傳感器技術——滯后:
滯后的通俗意思是:逐級施加負荷再依次卸下負荷時,對應每一級負荷,理想情況下應有一樣的讀數,但事實上下一致,這不一致的程度用滯后誤差這一指標來表示。國標中是這樣來計算滯后誤差的:傳感器的滯后誤差(H)按下式計算:H=ΔθH/θn×100%。ΔθH --同一試驗點上3次行程實際輸出信號值的算術平均與3次上行程實際輸出信號值的算術平均之間的最大差值(mv)。
(8)傳感器技術——蠕變和蠕變恢復:
要求從兩個方面檢驗傳感器的蠕變誤差:其一是蠕變:在5-10秒時間無沖擊地加上額定負荷,在加荷后5~10秒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傳感器蠕變(CP)按下式計算:CP=θ2 -θ3/θn×100%。其二是蠕變恢復:盡快去掉額定負荷(在5~10秒時間內),卸荷后在5~10秒內立即讀數,然后在30分鐘內按一定的時間間隔依次記下輸出值。傳感器的蠕變恢復(CR)按下式計算:CR=θ5 -θ6 /θn×100%。
(9)傳感器技術——允許使用溫度:
規定了此傳感器能適用的場合。例常溫傳感器一般標注為:-20℃--- +70℃。高溫傳感器標注為:-40℃ --- 250℃。
(10)傳感器技術——溫度補償范圍:
說明此傳感器在生產時已在這樣的溫度范圍內進行了補償。例常溫傳感器一般標注為-10℃- +55℃。
(11)傳感器技術——零點溫度影響(俗稱零點溫漂):
表征此傳感器在環境溫度變化時它的零點的穩定性。一般以每10℃范圍內產生的漂移為計量單位。
(12)傳感器技術——輸出靈敏系數的溫度影響(俗稱系數溫漂):
此參數表征此傳感器在環境溫度變化時輸出靈敏度的穩定性。一般以每10℃范圍內產生的漂移為計量單位。
(13)傳感器技術——輸出阻抗:
本公司傳感器與其它廠家傳感器并聯使用時,必須弄清該公司產品的輸出阻抗,此值必須與其一致,否則它會直接影響電子秤的輸出特征和四角誤差的調試。
(14)傳感器技術——輸入阻抗:
由于傳感器的輸入端彈模補償電阻和靈敏系數調整電阻,所以傳感器的輸入電阻都大于輸出電阻,但可通過并聯電阻方法使其變化。要求各傳感器的輸入阻抗一致,若與其它廠家的傳感器匹配。則應使輸入阻抗與其一致,否則在調試四角誤差時會增加工時,因為傳感器的輸入阻抗對穩壓電源而言是一個負載,只有負載一樣,同一穩壓電源才會提供一樣的電源電壓。
(15)傳感器技術——絕緣阻抗:
絕緣阻抗相當于傳感器橋路與地之間串了一個阻值與其相當的的電阻,絕緣電阻的大小會影響傳感器的各項性能。而當絕緣阻抗低于某一個值時,電橋將無法正常工作。
(16)傳感器技術——推薦激勵電壓:
一般為5~10伏。因一般稱重儀表內配的穩壓電源為5或10伏。
(17)傳感器技術——允許最大激勵電壓:
為了提高輸出信號,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大皮重)要求利用加大激勵電壓來獲得較大的信號。
(18)傳感器技術——電纜長度:
它與現場布局有關,定貨前必須看清楚公司產品的常規電纜長度。另外,注意環境是否有腐蝕性、是否有沖擊情況、是否高溫或低溫。
(19)傳感器技術——密封防護等級IP67:
防浸水影響 ,以規定的壓力和時間浸入水中性能不受影響。灌膠保護的傳感器可達到IP67。除可防油、防水外,還可防一般的腐蝕性氣體,腐蝕性介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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